革命小酒成为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来源: | 作者:brewery-60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558 次浏览 | 分享到:

革命小酒成为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十大典型案例之首


今天(2021年12月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河北省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河北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佩鸿介绍相关内容。

  

  十大典型案例之首: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市场混淆案

2021年5月12日,根据北京欧美欧尚酒业有限公司举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带领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和徐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大量标有“革命小酒”、“京宏”等标识酒类产品,其标识和包装装潢涉嫌混淆仿冒知名酒企的产品。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由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现有“京宏”牌北京二锅头475箱、“京宏”牌革命小酒70箱等产品。除“京宏”牌“革命小酒”赠送出样酒11箱外,其余涉案酒类产品均未销售。该公司生产的“京宏”牌北京二锅头酒八年陈酿和十年陈酿的包装装潢与北京红星公司有一定影响的“红星蓝瓶二锅头”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北京二锅头白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二锅头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永丰牌“出口型小方瓶”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京宏”牌革命小酒的包装装潢与北京欧美欧尚酒业公司有一定影响的“革命小酒”系列白酒的包装装潢近似。

                                                                          

                     

保定市怡乡园酒类制造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市场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并给予罚款170000元的行政处罚。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截至目前,河北省共立案397件,罚没款2073.47万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积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案件督查督办,今年,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督办重大典型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0件,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者。加强部门工作协调,与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8个部门组成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迈入新阶段。

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现新突破,公平竞争审查质量进一步提升,打击防范传销保持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全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北京欧美欧尚酒业有限公司已经将感谢信送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联合北京大道至简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绣有“业务水平精湛,惩不正当竞争”和“卫营商环境护航,树执法水平典范”的锦旗送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政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